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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6055号)200g牛皮卡纸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09 00:00
(第2016055号)200g牛皮卡纸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拟招标采购一批200g牛皮卡皮纸,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物资名称:200g牛皮卡纸
型号规格、数量:1、幅宽:1600mm 数量:8吨
2、幅宽:2300mm 数量13.8吨。
计量单位:元/吨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牛皮卡纸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质量指标 |
备注 |
|
定量 |
g/m2 |
200±7 |
|
|
水分 |
% |
6.0~11.0 |
|
|
耐破度 |
Kpa |
≥520 |
|
|
表面吸收值 |
正面 |
g/m2 |
≤50 |
|
反面 |
≤70 |
|||
裂断长 |
m |
≥5500 |
|
|
紧度 |
g/cm3 |
≥0.70 |
|
|
撕裂度 |
mN |
≥2000 |
|
|
端面串动 |
mm |
≤3 |
|
质量说明:牛皮纸卷芯必须采用整根卷芯不得多段对接,纸卷端面纸卷芯不许有凹凸情况。
二、付款方式:1、货物经招标人检收合格后,招标人依据中标人开具17%增值税发票,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汇票支付货款。2、若有其它付款方式或付款要求请在报价单中说明,若有中标,供需双方商定后在合同中明确。
三、包装及验收与结算方式:货到需方仓库,以招标人计量及质检为标准,如中标人有异议,可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如质检部分指标不合格,在不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需方可让步接收(附表一为让步接收扣款标准),中标人按招标人计量数量、单价(合税到岸价。如有让步接受,按让步接受扣款后的实际单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四、本次招标到货时间:2016年10月19日-22日。
五、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送达方式、时间: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代理商;
2、投标价同等情况下我公司原产品使用过的合格供应商优先;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代理授权证书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招标内容;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投标人近三年成功销售或招标人同行业成功使用的业绩。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即开标时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采取密封邮寄方式,在邮件的“左上角或背面”写上招标公告“编号-几包号”,以便识别哪类招标文件。未详细写明招标公告“编号”的视为废标。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收件人:张先生。原则上不接受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送达文件。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密封邮递的,事先向招标办联系,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采用其他传递方式。
(四)、投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我司招标办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7时止,逾期送达者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2)报价方面内容:
1、报价为(吨)单价(含税到需方仓库价),币种统一为人民币,报价单需盖报价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2、报价必须使用我司的统一报价单,并用计算机打印大、小写价格,若不使用则视为废标(报价单请下裁相对应标书包填报)
(3)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壹万元人民币做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单位在我公司帐款金额大于壹万元人民币,则可以以书面同意函形式(加盖公章)将帐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如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对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差异,以及投标人为代理商中标后更改所代销产品等情况,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收标和评标:
1、收标:投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截止期内送达的为有效文件,逾期为无效文件。特殊原因的需联系招标办报请公司分管同意,方可接收。
2、评标:招标人恪守质量第一、履约保证、成本胜出、服务承诺、产销直供、公平公正等评标原则。
(1)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同种物资原则上最低价者中标。
(2)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要求,同种物资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报价的,为预选中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二次报价,其中价低者为中标人。投标人是否同意二次报价,均向招标办函复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要求,同种物资出现替代产品、升级换代产品、国产与进口产品、代理与非代理产品、厂家与非厂家产品、使用过与非使用产品等相同或不同报价时,由招标人专业职能部门签定可行后,按性价比选择中标人。
七、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若未在我公司生产使用过的,根据我司《包装材料生产中试暂行规定》执行。
八、投标人是否中标,由我公司招标办以书面方式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与招标人采购部联系,商议供需合同有关事宜。联系电0599-8808102 联系人:刘先生。
九、招标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9-8808216,传真:0599-8808511;
公司工艺部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599-8808202;
开户行:南平市工行南纸支行,银行帐号:1406054809009032158。
十、投标人对我公司本次淋膜包装纸招投标公告有需要了解的问题,或不明确的事项,以及技术交流等,可以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除此不予受理。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9日
附件一: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包装材料让步接收扣款方案
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让步接收扣款标准:
项目偏差值 |
≤3% |
扣该批次价款1% |
|
项目偏差值 |
>3%且≤6% |
扣该批次价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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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偏差值 |
>6%且≤10% |
扣该批次价款3% |
|
项目偏差值 |
>10% |
扣该批次价款5% |
|
备注:①每种包装材料具有多个质量指标,同批次一个或多个质量指标不合格时,分别按上述扣款标准的相应标准进行扣罚。
②因以上让步接收该批次包装材料影响成品质量引起客户投诉和索赔,相应的赔偿金额全额由包装材料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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