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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6038号)废立锅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7-13 00:00
(第2016038号)废立锅出售招标公告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将二口废立锅销售进行招投标,现就该项目招投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投标出售的二口废立锅(无盖),直径2.8米,高10.2米,重量共计约13吨。
二、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2、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价,于开标前公布,投标价格低于标底价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投标单位按废立锅一口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一口废立锅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现场废立锅装车、运输等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四、送达方式:
1、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南纸招标办。
2、收件单位: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3、投标时间: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7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此次投标弃权。
4、报价必须使用我司的统一报价单,并用计算机打印大、小写价格,若不使用则视为废标(报价单见公告附件下裁)
五、看货时间:需要对废立锅看样了解与我司生产部联系。(联系电话:0599-8808288)。
六、投标:有意投标者需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为“1406 0548 0900 9032 158”,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南纸支行”。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废立锅投标保证金”。
如贵公司中标,与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金壹万元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七、出货规定: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
八、开标中标:南平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投标失败,再次进行下一轮投标。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辑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如有疑问可向南平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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