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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037号)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8-12 00:00
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第2015037号)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出售一批废卷芯、废油桶,现就该项目投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投标分别出售废卷芯约5吨及废油桶约150个。
二、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内容。2、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单位分别按每吨废卷芯和每个废油桶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装车、运输及现场雇用人工搬运等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
四、废卷芯、废油桶不进行分类,统货按中标价同价出售,中标单位不得分拣。
五、送达方式:
1、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南纸招标办。
2、收件单位: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3、投标时间: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17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此次投标弃权。
六、看货时间:有意投标的单位,需要对废卷芯和废油桶看货与我司生产部联系。(联系电话:0599-8808288)。
七、投标:本次投标两种物资分开报价,并将设置标底价于开标前公布,各投标单位报价应高于标底价,低于标底价者为废标。有意投标者接到投标通知书后,分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各壹仟元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为“1406 0548 0900 9032 158”,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南纸支行”。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废卷芯投标保证金”,或“废油桶投标保证金”。
如贵公司中标,即与我公司生产部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证金壹仟元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或抵扣货款。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八、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本说明第二、七两条款者不予参加投标。
九、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提货时必须付清货款后,我司开具《物资出厂单》方可出厂。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
十、开标中标:南平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投标失败,再次进行下一轮投标。
十一、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方要及时装运。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
十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辑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十三、未能遵守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我公司即没收合同保证金。
如有疑问可向南平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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