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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4020号)林场溪洋48林班林木生产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4-24 00:00
林场溪洋48林班林木生产经营招标公告(第2014020号)
二、投标方式:实行明标暗投,以高于标底价的‘价高者得的’为原则,确定中标者。投标底价: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人民币295000.00元)。
三、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支付能力,竞标资金来源合法,已充分了解受让标的的情况及风险,自身有能力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完全同意合同所有条款,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竞标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3日内与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林木生产经营合同,并按合同交清中标款。
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5月6日下午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可抵等额中标款或部分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汇入我办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人:福建省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开户行:建行南平延平支行;银行账号:35001676107050007919)。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5日下午5:00时止。
五、现场勘查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5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626960170。
六、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福建南纸招标办。
2、报名手续: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且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进行报名(报名人、缴款人、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缴款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七、其他:
1、中标标的应缴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采伐证及运输证过程中应缴的税费、所得税、各类补偿费等木材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者违反上述约定的,我司将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处置。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原缴款账户。
4、联系电话:8808216
福建省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
2014年4月24日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自然人):王水明
中标价:29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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