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废铁制品出售招标公告(第2010065号)
发布时间:
2010-12-23 00:00
废铁制品出售招标公告(第2010065号)
本期招标的标的物为福建南纸废纸分选场分选出的废铁制品,实际计费重量以我公司的过磅数据为准。
一、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内容。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将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
二、(1)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密封后由投标方采用快件(请在快件显著位置注明招标公告编号)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8808216,联系人:欧阳先生)。(2)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6 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废、弃标。
三、看货时间: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于三日内由南纸招标办安排看货时间,超过时间不再安排,视同看过货物,投标方后果自负。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8808368。
四、投标保证金:有意投标者在接到投标通知书后,在2010年12月29日16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我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账号“1406054809009007597”,开户银行为“工行南平南纸支行”。 投标方必需用对公账户汇入我司指定的账户,如贵公司中标,在与南纸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返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五、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本说明第二、五两条款者不予参加投标。
六、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预缴货款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内必须将场地内所有废铁制品清销,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
七、投标单位按每吨废铁制品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废铁制品收购价,其它(如装车费和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八、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由评标小组依据目前国内市场行情及其它因素设置标底,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重标时,中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九、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废铁制品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十、本通知附本项目合同样本,投标方在开标前需对合同书认真阅读,如有异议事先提出。开标后的中标单位不得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否则视投标为违约,没收其保证金。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经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南平市浩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中 标 价:2358元/吨
这里是占位文字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