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3120号)原辅材料(化学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2-13 00:00
原辅材料(化学品)采购招标公告(第2013120号)
我司拟采购一批原辅材料(化学品),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一、付款方式:
(一)三个月内付六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
(二)月结,次月30日前付6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
投标方可选择其中一种报价,或二种不同报价。
二、验收与结算方式:货到南纸仓库,以招标方计量及质检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一)报价单(盖公章)为密封件与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起由投标方采用快件(请在快件显著位置注明招标公告编号及投标合同包)或派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方不接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送达方式;
(二)投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我司招标办截止时间为
四、投标注意事项:
(一)本次化学品招标采购分为为三个月和半年期(具体期限详见采购目录);
(二)本次化学品招投标共有31种产品,其中助留助滤剂(包1)、毛毯保洁剂(包2)、杀菌剂(包3)、等三项打包招标,投标人须在各子项目分别报价。其余的28种(包4—31)若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化学品投标的应分别投标报价,以单一合同包进行投标。
(三)投标方应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方公章),代理商还必须提供代销产品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投标方参与单一或多个化学品项目的投标应以不低于标的物总额的2%(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目录)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原供应商货款未结清,可将部分货款转为投标保证金(应出具公函),并在送标前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交款回执凭据或公函与招标文件一起送达。中标后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对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差异以及投标方为代理商中标后更改所代销产品等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在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响应招标目录中确定的质量标准及纸种生产系统要求,必须注明进口或国产、品名、型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可供数量、运输方式、包装形式、包装物重量及包装物是否回收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承诺承担对提供的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必要时由第三方进行质量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建议投标方提供在造纸同行业中使用情况(业绩)加盖使用方公章及提供填料产品的晶体结构图像,做为招标人的评标依据。
五、采购目录中的化学品,必须有三家以上参与竞标,不足三家报价的化学品不参与评标(进入询价授权方式),对同类产品在达到招标目录中确定的质量标准,以价低者中标为原则。
六、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在我司生产未使用过的,根据我司《化学品生产中试暂行规定》执行后进入采购程序,但不确定招标目录中的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七、投标方是否中标,由我司招标办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中标方产品列入我司生产中试的,由我司工艺部负责通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联系人:
电话:0599-8808216,传真:0599-8808511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工艺部联系人:
电话:0599-8808202;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南平市工行南纸支行,银行账号:1406054809001000224。
九、投标方对我司本次化学品招投标公告有需要了解的问题,或不明确的事项,以及技术交流等,可以在投标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投标后再提出不明确的问题不予受理。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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