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3061号)废纸皮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6-18 00:00
废纸皮出售招标公告(第2013061号)
一、此次投标的废纸皮(含纸皮箱、纸芯)为车间废弃物,数量约4吨/月。
二、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内容。2、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单位按每吨废纸皮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废纸皮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装车、运输及现场雇用人工搬运等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
四、废纸皮不进行分类,按中标价同价出售,中标单位不得分拣。
五、送达方式:
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纸招标办。投标时间: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
六、投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价于开标前公布,各投标单位报价应高于标底价,低于标底价者为废标。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书每份100元。有意投标者接到投标通知书后,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废纸皮投标保证金”。
如贵公司中标,与南纸公司仓储部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金伍仟元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七、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提货时必须付清货款后,我司开具《物资出厂单》方可出厂。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
八、本次投标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
九、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投标失败,再次进行下一轮投标。
十、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废纸皮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辑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如有疑问可向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锦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6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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