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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经济活动进行自查
发布时间:
2011-08-18 00:00
南纸党委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经济活动进行自查
近期,根据省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南纸公司党委组织组织力量对公司近两年来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实施,推动公司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为加强本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组织实施及执行情况自查与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林孝帮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各部门、可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执行,以及对对外担保制度实施及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制度实施及执行情况、项目招投标制度实施及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产权转让情况、应收款项管理情况、重要经济合同管理情况、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增资扩股组织实施情况、内部审计等方面进行了自查。
从2006年起,公司党委制定了《南纸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凡涉及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②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年度决策、预算的制订和调整;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的制订;公司及下属单位对外担保事项;③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⑤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⑥公司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⑦工资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⑧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⑨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⑩公司领导班子自身建设;⑾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能够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集体决策机制,事先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并依不同情况分别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及相关会议纪要。
南纸公司党委通过此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执行情况自查和检查为契机,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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