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玉米胚芽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09 00:00
玉米胚芽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需要,拟公开招标采购一批玉米胚芽,具体项目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招标采购物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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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要求 |
采购 数量 |
备注 |
1 |
玉米胚芽 |
脂肪含量≥38% 水分≤7.0% 无霉变、无异味 |
200吨 |
|
二、交货地点及费用:货到需方仓库,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供方提出到货时间,以便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
四、付款方式:
1、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开具10%增值税发票,需方以现付支付货款。
2、需预付款等其他付款要求的,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若有中标,供需双方商定后在合同中明确。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获取和送达:
1、文件资质方面内容: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检验报告、非转基因玉米胚芽品质证明(提供玉米非转基因检测报告)、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盖章有效。
2、报价为每吨到厂价格(含税、含运费、杂费等)。
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评标过程综合性价比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一旦价格确定,未经需方同意,合同期内供方不得随意调价和停止供货,否则没收合同履约金。
4、文件的送达: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外洋 电话:17359802982 联系人;林先生
5、招标公告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7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六、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玉米胚芽投标保证金”。
公司户名: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公司帐号:19106010010018477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与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代理商;
2、投标人同等情况下合格供应商优先;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代理授权证书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招标内容;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即开标时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九、收标和评标:
1、收标:投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截止期内送达的为有效文件,逾期为无效文件。特殊原因的需联系我公司,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接收。
2、评标:招标人恪守质量第一、履约保证、成本胜出、服务承诺、产销直供、公平公正等评标原则。
(1)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同种物资原则上最低价者中标。
(2)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要求,同种物资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为预选中标人,投标人应通过二次报价,价低者中标。投标人是否同意二次报价,均函复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投标人一经被确认为中标人,我公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与我公司购销部联系,商议供需合同有关事宜。
(4)中标人中途退出,或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内未与购销部联系,列入不合格供应商。
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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