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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2-10 00:00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5-012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5年2月6日9:30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25万元,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35.91万元。2015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0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和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库存商品中新闻纸、四抄文化纸中双胶纸、静电复印纸、热敏原纸、无碳复写纸、不干胶原纸、胶带纸、食品纸、离型原纸、胶版印刷纸、箱板纸、未漂硫酸盐木浆和木溶解浆等存在减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库存商品新闻纸、二抄及四抄文化纸,库存原材料木片,期初已提存货跌价准备,产品及原材料在本期销售的,应转销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材料废纸、木浆等因库存量、价格等因素变动影响,可变现净值得以恢复,应转回部分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根据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2.57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92.5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056.90万元,计入2014年度损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9840.68万元。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2014年度公司计提和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和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和转回及转销程序合法。公司计提和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纸业”)是公司2009年与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新阳纸业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4200万元,持有其16.8%股权,截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管理层认为应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议同意按照公司对新阳纸业投资持股比例应享有其净资产份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50.1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4.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总额度4.5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局面,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南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福建南纸监事会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4.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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