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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1-10-17 00:00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11-034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1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在福州山海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天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的议案》。
鉴于关联方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流动资金借款18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原则,会议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8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3年12月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此次关联互为担保时,关联董事黄金镖先生、林兵霞女士、张方先生、郑鸣峰先生、张小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互为对等担保符合公平、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并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的需求,对公司和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同时,公司在履行互为担保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互为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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