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8024号)房产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09 00:00
房产招租公告
我单位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以下资产进行招租。
一、拟出租的资产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7楼东侧部份房产,建筑面积272平方米。
房产实物现状:无装修,无家电、无家具。
二、拟出租用途、出租期限
1.出租用途:写字楼、培训机构使用。不得用于餐饮、酒吧类经营,不得转租。
2.出租期限:1年。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加投标或报名参加招标未取得标的,原承租人应于原合同到期前7日内将承租房产退还出租方,若原承租方报名参加投标并取得标的,起租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新承租人起租时间自出租方通知接收房产之日起计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赁保证金、租金收缴办法及有关税费
租赁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每月开始前5日内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还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治安费、有线、电话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承租方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企事业单位。
2.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五、租赁底价
租金底价为6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对外公开招租。
六、风险提示
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七、租赁报价人需提供
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报价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报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报价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字盖手印)
八、招租报价要求
招租报价按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人按租金每月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
九、交纳保证金
报价人将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由报价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自然人投标打款人应与投标人相同),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招租报价一起送达,报价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招租保证金”。
公司户名: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成功支行
公司帐号:1406 0548 0900 9032 158,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与南平南纸公司综合管理部签定租赁合同,保证金中的两个月租金金额转为租赁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方式及截止日期
1、采用快件或报价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2、招租报价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10 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如有疑问可向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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