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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22号) 废旧车辆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4 00:00
(第2017022号) 废旧车辆出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有一批废旧车辆需要出售,总数16部(含皮卡车、面包车、小货车等),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要求
1、提供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不是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2、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三、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人民币进行报价,评估公司对16部废旧车辆的评估价:RMB57421.00元,投标人报价低于评估价的为废标。报价必须使用我司的统一报价单,若不使用则视为废标。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南平南纸招标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组织公司评标小组进行开标和评标。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原则上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进行第二次同时报价,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到我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并保留联系方式,每份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2017年5月27日12:00。地点:南纸科技楼205室,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电话:0599-8808216;注:我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现场看货的投标人报价。
2、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千壹百元人民币,只能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否则视为废标。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成功支行”,帐号为“1406 0548 0900 9032 158”,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废旧车辆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南平南纸公司办公室签定销售合同,按合同价的15%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我公司定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看货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 日15:00,在南纸厂区大门口,南纸安排集中统一看货。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9-8808307
凡属指定出售的废旧车辆的材质状况由投标人自行看货判断。
七、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及截止日期
1、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招标办设在公司科技楼2楼205室)。
2、投标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7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八、主要合同条款
1、要求中标收购方,有序有效进行提货装车出厂,以我公司通知按时限装货出厂。在搬运废旧车辆时,我司认定不可出售的物资,则不得装车出厂,凡我司指定出售的物资必须全部拉走,收购方应无条件执行,违者视为违约,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我司不予返还。
2、中标单位所报价格即为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切割、搬运、装车、运输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3、采取中标包干方式。中标方应遵守我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废旧车辆搬运、装车时,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收购方对现场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若发生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4、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预缴全部货款,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出货过程将有我司设备部、办公室、安保部监督装车、出厂等。
5、中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的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九、违法问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经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如有疑问可向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联系人:刘小姐。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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