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7002号)无烟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19 00:00
(第2017002号)无烟煤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拟采购无烟煤15000吨,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质量要求及数量:
1、质量指标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数量 |
1
|
无烟煤 5000卡/克 |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卡/克; 2、收到基挥发份:3%—10%; 3、收到基含硫:≤1.0%; 4、全水份:≤8%; 5、灰熔点:≥1300度。 6、1mm以下煤粒占比≤20% 7、外观:黑色有金属光泽 |
1.5万吨 |
2 |
无烟煤 4700卡/克 |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700卡/克; 2、收到基挥发份:≥3%,≤10%; 3、收到基含硫:≤1.0%; 4、全水份:≤8%; 5、灰熔点:≥1300度。 6、1mm以下煤粒占比≤20% 7、外观:黑色有金属光泽 |
1.5万吨 |
2、发运数量:发运数量按合同签订数量为准,发运量±10%,未完成每差一吨扣100元,超过部分扣100元/吨。每批次发运量在合同中明确。
二、质量和数量验收方式:
1、质量以我司煤质化验结果为准。
2、数量以我司轨道衡计量为准。
三、交货期:
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具体在供需双方合同中明确。
四、交货地点:
铁路运输到站地点为南平东站(南纸铁路专用线),不接收公路运输。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票结算,需方依据供方开具的17%增值税发票,付 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承兑。
六、奖罚标准:
1、质量奖罚标准:
(1)按到煤批次(以需方收到车皮号为准)采样检验结果加权平均计算热值:平均热值>5000卡/克(不含5000卡/克),每高100卡/克奖励10元/吨,最高奖励20元/吨封顶;平均热值<5000卡/克(不含5000卡/克),≥4700卡/克,每低100卡扣罚20元/吨,不保底。平均热值<4700卡/克(不含4700卡/克),≥4300卡/克,每低100卡/克扣40元/吨。平均热值<4300卡/克(不含4300卡/克),该批次到煤拒付,予以没收。每批次到煤平均热值≥4700卡/克以上均可以加权平均计算热值(不予四舍五入),<4700卡/克(不含4700卡/克)的不能与4700卡/克(含4700卡/克)以上的加权平均计算热值。
(2)按到煤批次(以需方收到车皮号为准)采样检验结果加权平均计算热值,平均热值>4700卡/克(不含4700卡/克),每高100卡/克奖励10元/吨,最高奖励20元/吨封顶;平均热值<4700卡/克(不含4700卡/克),≥4400卡/克,每低100卡扣罚20元/吨,不保底。平均热值<4400卡/克(不含4400卡/克),≥4300卡/克,每低100卡/克扣40元/吨。平均热值<4300卡/克(不含4300卡/克),该批次到煤拒付,予以没收。每批次到煤平均热值≥4400卡/克以上均可以加权平均计算热值(不予四舍五入),<4400卡/克(不含4400卡/克)的不能与4400卡/克(含4400卡/克)以上的加权平均计算热值。
(3)挥发份≥3%,2%≤挥发份<3%,区间数字不论多少均扣罚20元/吨;挥发份<2%没收,挥发份>10%没收。
(4)含硫≤1.0%,1.0%至1.3%(可加权平均),每高0.1%扣罚2元/吨;1.3%以上(不得与1.3%以下加权平均),1.3%至1.5%(可加权平均),每高0.1%扣10元/吨;1.5%以上没收。
(5)全水份≤8%,超过8%部分按比例扣重量补热值,不得加权平均。
(6)灰熔点≥1300度,作为评标重要条件之一。
(7)1mm以下煤粒占比≤20%,作为本次评标重要条件之一。
(8)针对4700卡/克的无烟煤,为了避免各批次煤炭热值差异太大,影响燃烧质量,各批次煤炭到厂检验后的热值在≥4300卡/克的基础上,波动不得>200卡/克,若出现>200卡/克,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根据第一批煤质检验情况予以告知。
(9)在合同价格基础上,根据质量检验后的奖罚结果,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10)未在我公司使用过,须试用的无烟煤,到煤平均热值高于合同热值不奖励,扣罚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11)新、老投标人同等条件下,其拟供应的煤炭已适应我公司动力锅炉燃烧的合格供应商优先考虑。
(12)为了公平起见和制度的严肃性,质量奖罚标准不予更改。
2、数量按我司铁路衡计量为准,没收部分不计重量,只认可扣重后的累计数量。
3、本次招标只接收无烟煤的原煤,另类配煤不得参与投标,发现全部没收。
4、投标人有其他的说明或要求,以及有其他煤种(包括质量指标)的报价、供应量,可在报价单上明确。
七、报价规定:
1、本次招标两种标准的无烟煤都可以报价,但应分别报价。
2、报价为到站(厂)吨单价(含税、含运费、杂费等)。
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一旦价格确定,未经需方同意,合同期内供方不得随意调价和停止供货,否则暂停前期货款结算。
4、报价单中必须注明无烟煤发货地区(火车站名)及矿点。
八、投标保证金(仅限新投标单位,包含原有在本公司提供过无烟煤的单位账目已结清的):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应在送标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注明“无烟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2、无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本次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单位账户(请提供账户等信息)。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4、对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提出更改供货质量标准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评标办法:
根据我司无烟煤采购及质量指标标准的相关规定评议
1、本次招标在符合我司招标条件下,质量指标相同的,以最低价者为中标人。
2、本次招标在符合我司招标条件下,若质量指标不相同,经我司综合评审后,以最优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煤炭经营项目。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销售该批煤炭企业的质量检验报告(应注明本批煤炭的最低灰熔点范围)及煤炭粒度分布筛分报告。
3、投标产品在国内应有相类似锅炉燃用的销售业绩。
4:本次招标,新老供应商均需提交公告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无相关资质材料的,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第一部分为技术文件(质量指标),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含资格文件),两部分文件都必须加盖公章有效。
2、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对投标的无烟煤质量指标的响应
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业绩、质量检验报告和煤炭粒度筛分报告、信用等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投标报价表、对招标各条款的响应或不响应。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4、投标人投标文件送达后,以截止日为准,不得提出收回文件、更改报价,以及退出本次投标的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可供应量必须履约完成,若因中标人违约致使煤炭供应不上,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中标人赔偿,并承担单方违约的法律责任。
5、招标公告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与本次招标有关需要咨询事项,请在招标文件送达前办理,文件送达后不予受理。
十二、投标截止日及招标文件送达: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7:00点整(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南纸招标办,或者快递寄到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收件人及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9-8808216,邮编:353000(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十三、公司账户信息: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
电 话:0599-8808888
纳税人号:91350700310751985F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成功支行
银行帐号:1406 0548 0900 9032 158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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