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2111号)厂区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2-04 00:00

厂区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第2012111号)

为办好厂区食堂,改善职工就餐条件,发挥资产效益。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对所属的厂区食堂进行承包经营。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方。

一、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厂区食堂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间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承包经营期间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并承担费用。公司对移交给承包方的资产具有监督权、管理权。

二、厂区食堂经营权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贰年。

三、在承包期间,无需要上交承包金。 每月水、电费,乙方按水、电表实际数量计费,价格按公司核定价格(即生活水:1.45元/吨,电:0.6945元/度),甲方每月补贴承包方水、电费8500元,超出部分承包方于次月10日前交纳公司。另补贴每月8500元费用(补贴费用由乙方以临时工工资的形式到甲方领取)。

四、中标者不得将食堂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经营或使用。不得将承包经营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外借、出租和未经公司同意进行的重大改造,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在岗职工具有二年以上饮食业工作经验者优先;2、同等条件下在南纸职工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3、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能力,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4、经营期间愿意接受南纸公司的监督和管理;5、同意接受《南纸内部职工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的条款;6、须提供一份《承包经营方案》。

六、参与投标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人、缴款人、投标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七、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承包经营标的物的每年承包价,其一切费用(含水电等)由投标方自理。

八、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万元)。若中标,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并办妥所有资产验收移交工作60日后我公司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签定合同或不执行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我公司将投标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予以收缴。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

九、本次招标以参与投标者提供的《承包经营方案》经评委审议以最优方案中标

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16时

十一、报名地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南纸科技楼二楼216室),电话:8808216。联系人:欧阳先生。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在《南纸内部职工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4

 

 

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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