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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1157号)粉煤灰场脱水仓灰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12-06 00:00
粉煤灰场脱水仓灰出售招标公告(第2011157号)
为转换经营机制,更好的发挥资产效益,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福建南平延晟工贸有限公司决定以公开招标竞价方式对福建南平延晟工贸有限公司粉煤灰场脱水仓的灰进行承包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本次招标标的物为煤灰场脱水仓的灰(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具体数量根据南纸股份公司生产情况确定。
二.投标者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1,有正规经营资格的砖厂或具有煤灰经营资格的公司。2、承包经营期间愿意接受延晟公司的监督和管理;3、完全接受并同意《脱水仓灰包销合同》的条款。
三.中标方对煤灰的综合利用必须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因中标方处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或其他不良后果产生的责任和处罚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四.中标方自行负责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要遵守路政、交警、城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装灰过程中要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五.不论招标方的煤灰数量和质量以及水份含量产生何种变化,中标方必须按时将每天定量的煤灰运走,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收保证金。
六、现场勘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上午9 时,需要勘查现场的投标人可与招标单位联系,联系人:姜孝弟 电话:13860083100
七,本招标项目设置标底人民币60元/吨,低于标底视为废标,
八.本次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
九,粉煤灰以招标方地磅数量为称重依据(不扣水份)
十,投标方必须缴纳20万元合同保证金。
十一,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即每位投标者将投标价及投标单位或姓名写在纸上放入信封,密封好后按有效时间交给招标办指定人员。
十二.投标条件:
1.投标方应购买招标说明,每份100元。
2.投标方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以便进行资格预审。
3.投标方在送标书前,应汇入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延晟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将现金解款单与投标书一起送达。中标单位将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在履约期间不能作为货款使用),合同期满后公司按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延晟公司随后予以无息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执行合同约定,延晟公司不退还合同保证金。(户名:福建南平延晟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406054809008001996,开户行:工行南纸支行)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福建南平延晟工贸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福清市安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标价:19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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